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罗燕芸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结婚的需要哪些证件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6-09-02 15:14)    点击:287

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结婚的需要哪些证件?

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。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:

1、中国公民须持有:

1)本人户籍证明;

2)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、学校、事业、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月、民族、婚姻状况(未婚、离婚、丧偶)、职业、工作性质、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。

2、外国侨民须持有:

1)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、国籍证件(无国籍者免交);

2)公安机关签发的《外国人居留证》;

3)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、学校、事业、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月、民族、婚姻状况(未婚、离婚、丧偶)、职业、工作性质、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。

3、外国人须持有:

1)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、国籍证件;

2)公安机关签发的《外国人居留证》,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,或临时来华的入境、居留证件;经本国外交部(或外交部授权机关)和我国驻该国使、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,或该国驻华使、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罗燕芸律师提供“婚姻家庭  经济仲裁  公司法务  劳动纠纷  债权债务  合同纠纷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罗燕芸律师,罗燕芸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罗燕芸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5812099494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罗燕芸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昆明律师 | 昆明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罗燕芸律师主页,您是第45026位访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