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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合并,债权人有权反对吗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6-10-18 15:00)    点击:311

公司合并,债权人有权反对吗?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,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,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。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,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。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,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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